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餐廳室外場地使用切結書
茲以詳讀下列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餐廳室外場地使用注意事項』各條款,並願遵守相關規定,如有違反規定者,除停止借用本場地一學期之權益外,並需負擔所有損害賠償之責任,絕無異議。
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餐廳室外場地使用注意事項』
- 費用計收:
(一)場地使用費每日每單位新台幣一千元。
(二)使用場所應先向總務處(出納組)繳交場地使用費後,憑收據使用場地。但校內單
位得於使用後繳費。
(三)校內單位及學生社團使用場地得免收場地使用費用,但不得有營利行為,並應於活
動結束後復原場地。
-
使用管理及責任規定:
- 使用單位未經許可不得擅接(改)變電源,或任意釘掛以免發生危險或損害。
- 場所之佈置、接待等庶務性工作,概由使用單位自行處理。
- 使用單位應負責維護公物設備,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。
- 活動結束時,使用單位所佈置之物品器材應立即復原並負責場地清潔。
- 使用單位保證所展示販售之商品無違反相關法令及公序良俗情形,如有違反,其法律責任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。
- 各項活動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不得申請使用,已核准使用者本校得隨時停止其使用
(一) 違背法律規定或非法集會。
(二)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有害社會公益者。
(三) 妨害本校師生上課及各項活動者。
(四)於提供使用之場地從事食物烹煮、包裝製作之情事者(註一)。
(五) 與本校學生餐廳現有承租廠商業務(主餐類)相衝突者。
(非衝突之品項如:甜點、糕餅、點心或休閒零食類較宜。)
(六) 有損害本校場地或設備之虞者。
(七) 曾使用本校場所未遵守管理規定者。
(八) 其他經本校認定不宜使用者。
【註一】因學生餐廳區所有提供使用的場地皆為開放空間,無任何衛生上的安全維護設施,且無完整
的用水設備以供清潔之用,在食品衛生上無法提供安全的保障;另烹煮後所造成的菜渣、垃
圾及油漬髒亂等亦會造成環境污染,故僅開放包裝完整之食品於現場販賣。所謂「包裝完
整」係指不得在現場進行配料組合或配料裝盛等動作,以上作業請於事前完成;另販賣食品
所裝盛或包裝之容器,其材質需符合環保規定。飲料部份則可於現場裝盛加蓋。飲料部份則
可於現場裝盛加蓋。
五、只要有販賣行為尤其是販賣食品的使用者,應於活動現場放置垃圾桶2只(工作人員及消費者),並於
活動結束時,恢復場地及負責場地清潔,另販賣食品者無法提供編號2、3場地之借用。
六、相關辦法及注意事項,請詳閱本校「學生餐廳室外場地管理使用Q&A」。(公告於本校首
頁—>常用資訊彙整—>學生餐廳區)
此 致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總務處保管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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